野鹿镇上,看起来有两条人人心知肚明,却绝不会诉诸于口的原则。
一,看见怪事的时候,不要对它作出任何反应——这是说,你该做什么,就继续做;你的行为、言语,乃至神态表情,最好都不要因为怪事而產生半点变化。
比如说,当空荡无人的店里忽然走出一个客人的时候,按照平常一样为他结帐就好;哪怕他拿出了店内没有在售的商品,扫不出价格,道歉后把他送走就好了。
又比如说,韦罗明明看见了那一个灰白赤裸的男人,但在假装看不见之后,那个东西也会自己消失。
二,不要与任何人谈论自己看见或经歷过的怪事,不要谈论与怪事相关的事,比如这两条原则本身——至少,不可以直接说出来。
这两条原则,是艾为礼从她和韦罗的对话中,半猜测半推理总结出来的。韦罗在很多地方上,都不得不含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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